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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6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实施办法,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

  3、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将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高低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对考生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外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7、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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