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代码:12570
第四条 院校性质: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ZF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 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
邮编:830039
电话:0991-5942366、5945923、5945902
网址:http://www.xjnyedu.com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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