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2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学院成立由院主要领导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第五条学院代码:12844。

  第六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学制:三年。

  第三章学校简介

  第十一条学院简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民办高校,是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办学二十多年的基础上建立而成,办学历史长。学院坐落于山东省会济南市市中区。

  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面积:520240平方米(约合780亩)。校舍建筑面积:297659平方米。现有专兼职教师总数:834人,其中专任教师:608人。图书馆藏书:100.91万册。实验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15万元。

  办学二十多年来,学院坚持以中西医结合医护为办学特色,不断开拓创新、更新理念、谋求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以医学教育为基础,非医教育共同发展,集理、工、文、医、艺等一体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开设国家计划内统招专业38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和护理专业经国家卫生部、教育部、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毕业生准考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楼、行政办公楼和标准学生公寓(冷暖空调、独立卫生间、电话、宽带)等教育教学设施,为学生学习和生活创造了良好环境。现已有各类毕业生三万余人遍及全国各地,服务于祖国各条战线。

  学院荣获全国卫生产业先进单位、全国进城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全国诚信示范院校、省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拥有全国独特的文化资源华夏匾额博物馆、中医药博物馆和人体解剖标本博物馆。

  为进一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提高学生就业率,学院已与国内外有关高校和知名企业、财团合作,增强了办学实力,拓宽了就业渠道,创办了以拉动护理专业学生就业为主的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公司,幸福公社养生院,建立附属医院和山东万丰心脑血管医院等。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攀升,列同类院校前茅。

首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推荐阅读
经济学相关文章
标签云
经管之家精彩文章推荐
院校老师推荐 一对一咨询 帮你科学报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