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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8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邮编:25303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类型:国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我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近年来,学院先后以优异成绩荣获山东高校“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讲师团确定为“科学发展观宣教基地”,被山东省经贸委、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企业职业教育培训基地”,被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确定为“培训基地”。2007年12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8月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09年12月高质量一次性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2010年,我院顺利通过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平安校园”建设评估,成为山东省第一个通过“平安校园”评估的高职院校。在2010年大众日报和大众网开展的山东省“十佳求学高校”评选活动中,我院被评为“就业前景十佳高校”。2011年9月,在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组织的“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中,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受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并一次性高质量通过评估。2009年、2010年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非师范类院校专科层次毕业生就业率综合排名中,我院连续二年位居全省前列。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我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高职)层次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以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高级技工培养培训任务,是融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为一体,培养高素养、高技能“双高”人才的新型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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