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费_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住宿费1、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900/学年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学校处分和未触犯刑律者。 2、具有本市正式户口,身体健康。 3、参加2009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报名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届往届中职(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09年自主招生总计划为145人。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分布如下: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学费(元/学年)上课地点导游(英语)3年406000芍药居计算机应用技术(手机游戏设计)3年406000将台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年206000亦庄模具设计与制造3年256000亦庄人物形象设计(汽车模特)3年20(女)8000亦庄 注:1、住宿费550—750元/学年。 2、人物形象设计(汽车模特)专业只招收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3月12日8:30时至17日18:00时 网上报名流程: 报名网址:www.dky.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请先进行注册,高中生选择高中毕业,中职生(中专、职高、技校)选择中职毕业。详细填写个人信息(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务必填写准确)。 2、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返回,利用报名号、密码重新登陆报名系统。 1)仔细阅读报考须知。 2)核对考生信息。 3)高中生: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获奖情况(区级以上)、个人特长(音乐5级以上)。 4)中职生:中职阶段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情况、中职阶段获奖情况(区级以上)、个人特长(音乐5级以上)。 5)报考专业、是否住宿。 6)生成报名表,仔细核对信息后打印报名单。 7)用A4纸打印《2009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粘贴一存免冠照片,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打印方法:选择“文件”→“打印预览”→“打印”) (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时间:2009年3月21、22日来我校芍药居校区进行信息确认。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一号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由本人或家长到学院芍药居校区办理手续,并请携带以下材料: (1)带有一寸免冠照片,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的《2009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 (2)带有成绩、评语的学籍卡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A4纸)。 (3)考生本人户口簿和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一份(A4纸)。 (4)高中生须交加盖学校公章的会考成绩一份(A4纸);中职生须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上交复印件一份(A4纸)。 (5)报名表上填写的高中阶段、中职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6)报名表上填写的考生本人特长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7)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确认报名信息程序: ⑴按照上述“报名条件”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⑵收费 ⑶核对考生基本信息 ⑷收取考生各种资料(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⑸信息确认后考生可自行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现场设有准考证打印处,如有特殊情况可在报名当天申请现场打印准考证) 四、选拔程序 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环节设有最低录取分数线。考核过程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笔试):满分300分。内容包括:数学、英语、语文、基本知识及基本常识。 2、复试(面试):进行基本素质、整体形象、表达能力、动手能力的综合考核。 3、总成绩: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80%; 导游(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手机游戏设计)、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五、考试、录取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 ①笔试:3月28日上午9:00---12:00 根据情况及时在学院网上公布通过名单,进入复试考生需提交高考体检表。 ②面试:拟定4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 3、2009年4月10日前学院进行预录取。 4、2009年4月11日--15日在我院网站和芍药居校区内公示录取名单。 5、2009年4月2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6、2009年4月25日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7、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于当年秋季入学。 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各个相关部门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咨询电话:8461499084614991 学院网址:www.dky.edu.cn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1)北京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 2)北京朝阳区将台路2号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学校性质: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对于上线人数太少不能开班的专业,我院将根据专业上线情况进行院内调整,并依据考生志愿顺序调剂至其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本校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文理兼收。 5、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在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且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收费标准: 文理类专业每学年每人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每人8000元。 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待遇。如:奖学金、副食补贴、困难补助等。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8461499001084614991 网址:www.dky.edu.cn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高考(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0858 3、学校性质:公办 3、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4、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芍药居校区,校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将台路校区)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亦庄校区) 5、学校简介:我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开设七大类48个高职专业。学校总占地1000亩以上、教职工1200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20个“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之一。 第三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会考成绩高的学生。 3、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5、学校各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收费 1、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550—750/学年 第七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84614990、010-84614991 网址:www.dky.bjedu.cn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考(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0858 3、学校性质:公办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芍药居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将台路校区)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亦庄校区) 5、学校简介:我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开设七大类48个高职专业。学校总占地1000亩以上、教职工1200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20个“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之一。 第三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会考成绩高的学生。 3、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5、学校各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收费 1、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550—750/学年 第七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84614990、010-84614991 网址:www.dky.b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