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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四、办学详细地址:滁州市琅琊路138号(卫校校区)

凤阳县府城镇九华路1号(凤阳校区)

五、招生计划 :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安徽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

2.身体健康,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3.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成绩合格。

(二)报名时间

2月26日--4月9日,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原滁州卫校)学生处;

(四)免试考试条件

1.凡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护士职业资格证书者,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均可免试入学。

2.安徽卫生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和滁州市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以及已与我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的普通高中学校,每校可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择优推荐3名学生免试入学(需提供学生在校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材料和校长署名的推荐信) 。

3、具有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力的退伍军人。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必须出具原始证明材料,并对所出具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以上所有免试学生名单将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提前公示。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中职学生提交含有考生号的《考生信息报名表》;

2.高中学生提交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免试和加分者,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考试费;免费。

七、填报志愿

针对中职毕业考生,可跨专业和类别填报志愿,可填报两个平行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平行志愿进档”录取。考生可填报两个平行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根据今年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考生可选报多所院校,一名考生可取得多所院校预录取资格,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一所院校确认手续。

八、考试

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共2门,分值各为100分。

(一)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1.高中毕业生: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成绩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依据,以A级90分、B级80分、C级70分、D级60分换算各科成绩为百分制,各科成绩之和乘以0.25后为该生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成绩。

2. 中职毕业生:内容为中职公共基础课语文、时事政治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为一份试卷,其中语文占70分,常识占3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专业技能考核项目

1、中职毕业生的专业技能考核项目如下:

(1)学前教育专业:朗诵、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提供电子钢琴,其余伴奏带、乐器等自备);

(2)初等教育专业:朗读、讲故事任选一项;

(3)会计专业:计算器速算、点钞任选一项;

(4)护理、助产专业:穿脱隔离衣;

(5)医学检验技术专业:ABO血型鉴定。

2、高中毕业生各专业技能考核项目如下:

(1)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会计专业:面试(考核人际沟通能力);

(2)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朗读、讲故事任选一项。

3、跨专业报考的中职毕业生专业技能考核项目:同高中毕业生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

1.考试地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原滁州卫校)。

2.考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下午1:3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

(四)附加分项目

1.专业技能测试免试条件:

(1)已取得国家中级(二级)及以上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

(2)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者。

符合专业技能免试条件者,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满分计算。

2.加分条件

(1) 获省级优秀学生表彰者,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

(2)获市级优秀学生表彰者,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五)成绩计算

考生考核总成绩=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附加分

九、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录取新生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方法

中职毕业考生、高中毕业考生考核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划定进档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高中毕业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文化基础测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职毕业生按专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测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较高者优先录取。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十、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10日前,上报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自主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2.2015年2月26日--4月9日,考生本人到我院现场报名。

3.2015年4月10日,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我院卫校校区学生处办公室领取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

4.2015年4月11日,到我院卫校校区进行综合文化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并经监考老师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除携带考试必需的黑水笔、圆珠笔或技能测试必备的物品等外,不得将手机等与考试答题无关的物品带进考场。

5.2015年4月9日前,学院网站上公示免试考生名单

6、2015年4月13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考核总成绩

7、2015年4月16-1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8、2015年4月20日前,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至省招生考试院。

9. 2015年4月27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他院校预录取,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校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10、2015年5月10日前,学院将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校园网公布。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czcvz.net

招生电话:0550-2130396、2130397(卫校校区)

0550-6733346(凤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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