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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后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杂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8号文、新价非字(2000)29号文规定,伊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各类新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元/生•年):高职各专业:学费 3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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