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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辽宁医学院研究生院

辽宁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辽宁医学院研究生院

一、2014年辽宁医学院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2013年我校共招收773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药学及口腔医学专业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临床能力)与"学术型研究生"(重点培养科研能力)两种学位类型。

二、辽宁医学院招生目录中,专业类别代码为1051**代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1052**代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1055**代表药学硕士;其余代码均代表学术型硕士。

三、根据国家报考专业相关相近原则,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实际情况及带教导师具体要求,现对跨专业报考问题作如下说明:

1、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专业考生原则上允许调换至基础医学各学科,反之不允许。

2、规定一(跨门类情况)

⑴医学类各专业只接受医学毕业生报考,检验、影像专业理学毕业生可适当考虑对口专业报考。

⑵哲学、法学门类各专业接受跨专业毕业生报考;

⑶理学类专业接受理学或医学类毕业生报考。

注:专业目录中各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1哲学,03法学,07理学,09农学,10医学。

3、规定二(跨一级学科情况)

(1)临床医学各专业只接受临床医学毕业生报考,不接受其他专业如药学、口腔毕业生报考。

(2)口腔专业只接受口腔专业毕业生报考,不接受其他专业毕业生报考。

(3)药学专业原则上只接受药学专业毕业生报考,不接受其他专业毕业生报考。

(4)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只允许报考我校中西医结合专业。

(5)护理学专业允许报考护理及临床检验诊断专业,但均不允许跨至其他临床医学专业(包括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注:专业目录中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或1051为临床医学,1003或1052为口腔医学。

4、规定三(跨二级学科情况)

医学影像学专业(影像诊断)允许跨至其他临床专业,影像技术专业不允许跨至临床专业。

考生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同等学力报考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原则上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1)大学英语四级达到425分及以上;

(2)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论著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

(3)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各专业研究生须具有相应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

2、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标准后,复试时须加试2门大学本科骨干课程(不得与本人报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具体备选科目复试时通知。不论何种情况,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以录取。

五、研究方向仅供考生选择专业时参考,复试时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六、各专业及导师实际招生人数以2014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情况为准。我校临床医学、口腔专业学术型名额稀少,专业学位名额充足,提醒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七、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应届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前(2014年9月1日)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否则,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九、2014级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及其它奖助体系将依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报考注意事项(非常重要)

1.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获取在线验证码备查,如不能查到个人学籍学历信息将不予准考。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名结束后,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有权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包括: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等等。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2.请准确详细地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以便邮寄及联系考生)。

十一、由我院自行命题的复合科目:

1、药学综合(药学综合一)包括: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

2、生物综合一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3、生物综合二包括: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

4、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5、食品营养与化学:食品营养学、食品化学

十二、考生请登陆研究生学院查询具体报考信息。

E-mail:yzb10160@163.com

通讯地址: 锦州市松坡路三段40号 辽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21001

联系电话: 0416—4673679、4673300

传真: 0416—4673679

单位代码: 10160

地址:锦州市松坡路三段四十号

邮政编码: 121001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 茹

十三、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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