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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一、招生人数

2014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60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网上报名编号,到报名点指定地点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并照相,校对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四、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外国语

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有关说明

1.考试科目

(1)教育学一级学科的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教育学综合;教育学门类中的体育教育训练学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体育综合。教育学综合、体育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满分各为100分,教育学综合、体育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2)上述教育学科门类以外的学科,其初试科目为四门,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统考数学加一门业务课或考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满分各为100分,统考数学、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3)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第二单元:201-英语一;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以上为我校使用的全国统考试题)。其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招生院系、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等详见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相关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详见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登陆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我部一律不办理邮购。

3.其他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4年8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部概不负责!

五、复试

复试时间约在2014年4月中旬,届时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发函、电话或在学校网站通知。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2014年5月下旬结束。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七、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提前毕业(需满足提前毕业的各项条件)。

八、收费标准

录取为我校的考生每年缴纳学费标准为6000元。

九、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关心研究生学习和生活,每年给予每位研究生一定的科研、培养经费,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对特困学生给予困难补助,另外许多导师还有国家级、省级课题,导师每个月还会从课题经费中给研究生几百至上千元不等的科研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安心地度过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

1.设立国家助学金

学校给予每生每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

2.设立新生奖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0元。

(2)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30%的调剂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其他调剂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8000元。

(3)定向就业和破格录取的考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

(4)新生奖学金可用于冲抵学费。

3.设立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励覆盖面达70%(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比例分别为15%、25%、30%),奖励金额分别4000元、2000元、1000元,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4.开展国家奖学金评选

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国家奖学金评选,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0元。

5.开展企业或校友资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评选。

6.安排研究生培养经费

学校除各项正常教学经费投入外,每年另外给每位研究生培养经费2000元,资助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三年共计每生6000元。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几点说明

(一)本简章招生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和其他内容如与国家2014年招生文件精神有出入,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招生文件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2014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计划及具体事宜等上级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咨询请直接联系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

(三)考生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网址,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1318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部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联系人:胡老师张老师涂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76373、83823357、83817502

13970065889(胡)、13707097217(涂)

传真:0791-83817502

E-mail:huyan2301@163.com,tch6827@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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