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报】
一、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版),本行所处行业为“J 金融业—J66 货币金融服务”。本行在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向客户提供公司及个人银行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资金业务。本行立足山东省并辐射环渤海区域(设立了天津分行),通过不断推出创新金融产品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在中小型企业客户领域及在中高端个人客户、社区金融领域,拥有了成功的经验和相对的竞争优势,已迅速发展成为山东省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商业银行。本行的业务渠道主要包括传统的银行网络和电子银行渠道,其中电子银行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和自助银行等。本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本行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有较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
2015年上半年,面对经济新常态下复杂的经营环境,本行全体干部员工紧紧围绕董事会“严控风险、加快转型、差异竞争、稳健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全力压控风险,促进科技创新,多方开拓营销,较好地完成了半年经营任务。截至6月末,资产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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