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再出重拳,叫停了中石油云南安宁炼油项目并开出罚单。
日前,环保部公开了针对中石油云南石化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停止建设安宁1000万吨每年炼油项目变动工程,并罚款20万元。在该项目变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保部批准后,方可依法恢复建设。
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2年7月获环保部批复,2013年2月开工建设。2015年4月,环保部调查发现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这意味着争议多年的云南安宁炼油项目尘埃落定。对此,包括从2013年就开始关注这一事件的自然之友在内的多家环保组织在8月29日发表公开信称,“我们欢迎和支持这样的决定,并呼吁以此作为起点,进一步追究云南安宁炼化项目的违法行为和环境安全风险,避免云南生态与社会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中石油:不陈述不申辩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环保部依据《环保法》第61条和《环评法》第31条对中石油云南石化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
《环评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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