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9日,发改委出台四类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包括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停车场建设。四类专项债券是在发改委企业债框架下的局部创新品种,不属于财政部专项债范畴,不属于项目收益债,但可视作未来项目收益债的创新过渡。
国内首只专项企业债"15泸收益债1"近日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正式发行。
"15泸收益债1"全称2015年泸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收益债券(第一期)。该债券由东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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