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传统的PE、VC,夹层基金更适合保险资金。一方面夹层基金的投资期限较短,比传统的PE(私募股权基金)、VC(风险投资基金)要短,更加匹配保险资金的期限。另一方面,险资往往期望投资的当年或翌年就能够收回一些利息,而且利息能够覆盖当期的成本,而夹层基金正好可以满足险资这个预期。
尽管保险的久期也有十年、二十年的,但险资往往更青睐相对中短期的投资,如3-5年,正好与目前我国的夹层基金投资年限重叠。此外,保险资金的成本从3%-8%不等,只要投资的第二年能够获得一个比如年化7%以上的利息收益,就能够完全覆盖保险资金的成本。而夹层基金一般在翌年就能通过利息满足该回报要求,可以良好地匹配险资的负债端。因此,保险资金通过夹层基金是可以实现资金套利的。所以说,险资与夹层基金的资本属性是天然契合的。
夹层基金本身具有LP属性,从我国已有的夹层基金来看,鼎晖、弘毅、中信产业的LP虽然主要是针对个人或者企业、上市公司。但是随着保监会政策的松绑,陆续已经有一些险资进场,作为机构类LP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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