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9月21日,住建部发布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操作的相关细则,公积金缴存人要到异地贷款买房的,只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
昨日,重庆(楼盘)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在我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在重庆缴公积金到异地买房重庆为其出具书面证明
湖北籍的杨明强大学毕业后,在重庆某事业单位工作了一年,并缴存了一年的公积金,10月份,他将回湖北工作。按照新的政策,他在重庆缴纳了公积金,就可以在湖北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9月21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昨日,市公积金中心信贷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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