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并提出,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此外,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
记者从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实际上石家庄市早在2014年11月份起,就已经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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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贷款明确办理流程
2014年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随后,包括武汉、长沙等多个城市提出推进异地互贷政策。
住建部这次新的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并提出,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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