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从直接管企业转向管资产,不妨可以说是真正有意义的深度改革,光靠表面性的形式上的改革,并不是那么容易把握得很好的。
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关键在于国企改革思路的根本性转变。《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家从直接管企业转向管资产,不妨可以说是真正有意义的深度改革,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从以往的改革实践来看,有其利亦必有其弊。光靠表面性的形式上的改革,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容易把握得很好的。如果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控制在企业经理、主管部门和领导手中,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所有权却不免由于所有者的缺位而名存实亡,就很容易发生过高的代理成本,其风险甚至有可能远远超过规模经济、专业化经济和风险分散所带来的一切好处。国有企业代理成本极高的现象,不仅常常表现为一些国有企业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等现象,大规模的塌方式腐败,也已经出现过较多活生生的实例。在此恕不一一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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