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品种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我部决定开展2015年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从事玉米、水稻(含杂交稻和常规稻)、棉花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对于近年来在开展种子市场监管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企业,应作为重点监管企业,要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重点监管企业包装经营的所有品种,要进行全覆盖抽样;对于其他企业,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抽样。
(二)检查内容
1. 检查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及去向、包装标签、相关生产和销售合同等是否合法规范。
2. 检测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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