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9月22日,康达尔发布了关于信披方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持股数与实际控制股数完全一致的澄清公告。与此同时,康达尔针对上述公告,又发布了该《澄清公告》披露的信息不实的提示性公告。
康达尔在提示性公告中称,公司股东林志、京基集团、王东河送达的《澄清公告》系基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不代表公司对该公告所述事项的认可或确认。康达尔还特别提出,就上述股东存在的违法行为,公司已经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公开信息显示,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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