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场上千呼万唤的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终于出炉。笔者以为,本轮国有企业改革应在坚持市场化方向不动摇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统筹的推进,同时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公平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针对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着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够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意见》明确提出,在坚持和完善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具体体现在:
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要真正独立。国有企业能够依法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换言之,国有企业要有生有死,国有资本要能进能退。在发展方向方面,对于那些不适合于国家战略布局和经济产业政策要求的国有企业要退出一批,对于核心竞争力不够的国有企业要重组一批,对于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国有企业要创新发展一批。在资源配置方面,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在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等重点领域入股非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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