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控制人涉嫌单位行贿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开始“破罐子破摔”,今日发布公告声称一笔3.7亿元股权融资借款无力偿还。值得关注的是,这只是第一笔到期债务,其随后还有更多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债务到期,由此不排除对上市公司控股权情况造成影响。
中恒集团今日公告,接到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恒实业”)通知。中恒实业在通知中称,2014年9月18日,中恒实业将所持有的中恒集团62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融信托,向中融信托借款3.7亿元,借款的还款截止日为2015年9月26日,该部分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5%。
2015年9月,中恒集团对全体股东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1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3.2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每10股转增7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述6200万股除权后变更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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