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费改的“最后一公里”终于走完。
9月28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市场化,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分红型人身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的较小者。
根据保监会确定的“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险分三步走的改革路线图,分红型人身保险费改被认为是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的“收官”,也意味着人身险费率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全面形成。分红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的放开,标志着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完全建立起来。作为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第三步,分红险费改将有力推动寿险发展,优化产品结构,利用费率杠杆调控保险供需关系,提高保险交易的效率性。
就分红险费改可能产生的影响,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改革后,分红型产品的平均价格将下降15%左右,同时将释放产品的活力、让利于民。”针对会否产生价格战等风险,他进一步分析:“对于整体风险是可控的,而改革前本身市场化程度较高,不会引发退保风险,而保监会亦制定了完整的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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