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二批核查问责结果公布。经有关地区核查和监察部审核,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方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24个省(区、市)依法依规对249人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41人、县处级139人。
问责资金沉淀
12个省(区、市)处理78人
河北、上海、广东、广西、陕西有关市县政府或单位因存量资金应交未交或应交回未及时交回,给予52人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浙江省财政厅、环保厅未及时将中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导致1.5亿元滞留在29个市(县)财政局,省财政厅、环保厅及两个县财政局、环保局8名相关负责人受到行政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
问责项目拖期
13个省(区、市)处理85人
河南省伊洛河治理项目应于2015年完工,2013年中央下达项目补助资金1.5亿元,截至今年5月宜阳、偃师、巩义段尚未开工建设,3个县(市)政府及水利局等单位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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