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金三支柱改革进入“深水区”。从历史上讲,第一支柱3万多亿元将首次进入投资改革的轨道,第二支柱以修订20号令与制度结构调整升级为改革主要目的,第三支柱以建立和实施“个人养老账户”为改革主要内容。本文在如何防止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走弯路”上,提出了七项建议和四个“明确”。
2015年是我国养老金改革的“大年”。
从第一支柱的情况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改革到今年底呼之欲出。
从第二支柱的情况看,《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即将修订,借着修订20号令的“东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年金基金管理结构和体系将有一次重大的跳跃和升级。
从第三支柱的情况看,个人养老税优政策落地指日可待。早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国内已经有一些地方开始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进行讨论和论证,当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纳入国家决策以及“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的具体议题,其后一直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据悉,相关配套政策在今年年底之前也将落地。
总之,我国养老金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的改革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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