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经济增长放缓,政府财政收入增速快速下滑,而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并统筹使用成为一大应对之策。
为了监督和推动中央部门和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审计署在6月、7月、8月份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下称“稳增长审计”)中,披露了部分中央部门和地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三次稳增长审计发现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些部门单位通过做账、将国库资金转到专户等手法来避免闲置资金被收回;盘活不到位、进度慢,资金下达慢的现象普遍;盘后资金未及时支出形成“二次沉淀”。
做账、专户不盘活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意味着一些部门单位手上的闲钱要被收回去。对此,一些部门通过做账、将国库资金转移至专户等手法来留住闲钱。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对于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在2012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
因此,一些部门通过做账,把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项目结转资金改成2013年,来避免资金被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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