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主要税种——“十三五”税制改革的攻坚战
——刘佐谈“十三五”税制改革之四
完善主体税种的基本思路,可以考虑从合理调整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入手解决问题;既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又要借鉴外国的经验;既要从现实出发,又要与长远目标一致。
一、增值税
完善增值税的主要措施可以考虑全面推行“营改增”、调整税率和征收率、清理税收优惠、设立免征额等内容。
1.全面推行“营改增”。此项改革已经研究多年,试点和逐步推进已经4年,国内外也有很多基本经验和做法可以借鉴,事不宜迟,可以果断决策,尽快完成。同时,可以采取相应的财政管理体制、税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如加大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将一部分增值税改为属于地方的零售税。
2.调整税率和征收率。根据当前收集的173个开征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资料,我国增值税17%的基本税率相比国际水平偏高,可以逐步降低到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为了改善民生,可以先行降低普通食品、服装、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的税率。
此外,目前我国增值税的税率档次多达5档,比较复杂,可以逐步减少到2至3档。为了平衡税负,在调整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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