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在专车行业迅猛发展超过一年后,交通运输部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使此前没有完整法规可依循的互联网约租车(又称“专车”)行业,终于可望迎来一套全国性的法规框架。根据征求意见稿,专车须登记为出租客运。至于具体的营运年限,则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从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的各方反应看,各界大多认为,政府对网络约租车的开放态度低于之前的预期。甚至有观点批评,征求意见稿如不大修改,该管理办法对网络约租车的快速发展不利,其中多项规定条款更体现了“限制性”态度。确实,按照这份征求意见稿,对网络约租车的划分和管理过于简单、粗暴。若按照此方案实施,不过是在原有出租车的基础上,扩大了出租车的种类和数量,跟专车体现的共享经济思维无关,是用老办法管理新生事物。
而事实上,网络约租车是有不同类型的。一是专车,其车辆来自汽车租赁公司和挂靠租车公司的非营运车;另外就是快车。不否认,这部分车辆确实基本为非营运车辆,说白了就是私家车为主;三是顺风车,虽然这部分车辆也是非营运车辆的私家车为主,但和快车的区别是,顺风车不以赚钱为主要目的,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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