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结束,一些诸如"手机流量不清零"、"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等的热点新规陆续实施。证券市场中受关注度最高的,莫过于我国《证券法》实施17年来的第二次"大修",而这一点又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密切相关。
今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并对"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作出了较明确规定。不过,相关修改稿的二审迄今迟迟未到。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证券法修改工作组组长吴晓灵近日称,《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二审最快也要到12月份,三审及后续的法规出台或推迟至2016年。
这一关键性"修法"的推迟,已影响到注册制改革的最终落地。有市场声音认为,这一修订进程的滞后,已成为股票注册制改革的"绊脚石",对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弊大于利。但笔者认为,这种质疑实际上忽略了注册制改革对股市本身作用的复杂性,也没有理解此次"修法"对资本市场建设的多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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