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设计的AB面
没有,也不会出现“大胆突破”;核心,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个内容,为何出现不同表述;糊涂,可能存在分层审批环节;遗憾,发现问题未能明确定义;无奈,多部门牵头难除顽疾。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22号文简称《指导意见》)。当《意见》一公布,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梁军快读了一遍,细品了一遍,得出的结论是——“不坏”。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对于该《意见》的总体框架、核心内容以及涉及的改革话题,梁军给出了六大判断。
超出了原有的心理预期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后,社会各界对什么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什么样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怎样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行了各式各样的解读,分歧十分明显,甚至完全对立。一些非国有资本大佬也适时地表达了“没有兴趣”或“不让控股就不参与”的态度。
梁军坦承,在《指导意见》千呼万唤未出来之际,主流社会对其中必然涉及的诸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等敏感议题心中没底。《指导意见》一出,大局在握,尘埃落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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