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日前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认可了互联网在传统出租车行业转型中的作用,并将“专车”模式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通过政府许可后可以“合法”运营。
此次推出的专车及出租车改革内容可谓亮点很多但也颇具争议。笔者认为,在鼓励万众创业、大众创新和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优化出租车及专车行业改革需要坚持放管结合,进而规范市场经营,形成充分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在专车合法化方面,设置门槛应该从维护消费者权利出发,尽最大限度确保消费者在改革过程中不被侵害。征求意见稿中私家车不能接入专车平台,司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规定具有一定合理性。私家车不能从事营运活动,营运车辆在安全性能,年检限制,报废期限方面无疑比私家车辆要严格得多。作为“网络约租车”经营主体的车主,无论是专职或兼职,其揽客接单都是盈利活动,而非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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