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发布 《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将建立申报核查管理等监管制度,并实施差异化收费,加强监察执法。证监会同时强调,现阶段将按照“严格管理、限制发展、趋利避害、不断规范”的指导思想,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
所谓程序化交易,被定义为“通过既定程序或特定软件,自动生成或执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为”。6月A股暴跌以来,程序化交易带来的“双刃剑”风险引起关注。尽管程序化交易在我国资本市场占比不高,但若不注意防范风险及加强监管,不利于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7月31日明确表态,“程序化交易具有频繁申报等特征,产生助涨助跌作用,特别是在近期股市大幅波动期间对市场的影响更为明显。”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将从建立申报核查制度、加强系统接入管理、建立指令审核制度、实施差异化收费、严格规范境外服务器的使用、加强监察执法等方面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管理。不过,对于程序化交易被念“紧箍咒”,也有部分业内人士存在不同看法,担心过度监管会阻碍创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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