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日前宣判:潘维曦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贿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
2013年12月,因百亿非法吸存案被追逃的新中国大厦原东家潘维曦被广东警方在香港抓获归案,涉该案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已在1999年归案,2001年被判处无期至几年不等徒刑,潘维曦被抓近两年后终被提起公诉。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日前宣判:被告人潘维曦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半。潘维曦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非法吸储
所控公司非法存款27亿元
潘维曦,又名潘伟明,据称潘维曦早年曾在广州某高校任职。记者翻阅相关公诉资料证实:1994年初,潘维曦在广州设立广州市国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国兴公司)、国商公司、广州市中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0多家相关联公司。1994年6月,国商公司等关联公司参股成立广州市汇商城市信用社,后于1996年12月改制,并更名为广州市城市合作银行汇商支行,潘维曦任第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汇商支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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