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0月14日电 依据今年实施的完善后的《环保法》和3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按日计罚”的规定,今年前9个月,天津依法处罚24起持续性排放大气污染物且拒不改正的严重违法行为,罚款金额3143万元。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高绍林说,《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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