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的行为,被市地税局处以补缴、滞纳金和一倍罚款,总计5.26亿元。
昨天,北京市地税局罕见的在官方网站刊登了两份税务处理决定书,这两份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开出的处理决定书均指向同一家京籍房地产开发商——北京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两份处理决定中,涉及了该公司2009年至2011年期间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以补缴、滞纳金和一倍罚款。上述总计金额高达5.26亿元,其中补缴税款3.66亿元,滞纳金2700多万元,罚金1.33亿元。
查出伪造发票35张、金额1.3亿元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显示,在2013年3月28日至2014年7月29日对北京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至2011年缴纳地方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了多项违法事实。其中包括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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