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提高准入,维护市场秩序
10月10日,在这个萌的日子里互联网专车却堕入寒冰,只因为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两项条例。指导意见中,将现下盛行的专车纳入规范管理范畴,将出租车分为传统巡游出租车以及预约出租车两种模式,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及差异化经营等内容。
归结来说无非以下两点:
1、补充原有体制,维护原有市场秩序
对原有出租车的“份子钱”《指导意见》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份子钱”可能要降了。
此项条例中的内容基本是对原有市场规则的完善,目的是为了维护原有市场秩序,保证出租车市场的正常运营。对应近来国内外发生的出租车与专车的矛盾来看,《指导意见》是为了平衡专车与出租车的矛盾,防止国外出租车大幅罢工现象的出现,给原有出租车司机喂一颗“定心丸”而已。
2、将专车纳入规范管理范畴,提高专车准入条件。
此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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