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各部管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关于做好慈善专业人才培养的明确要求,加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经协商,清华大学决定在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双证)招生中,面向民政系统及相关社会组织,招收培养公益慈善方向的高级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数额
以民政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同等级别工作人员为主,兼顾民政部及各省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副秘书长以上管理人员。同时,考生应符合《清华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