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峰:“互联网+”的创新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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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互联网行业,我国目前做到了“六个全球第一”:网民数量、宽带网接入数、国家顶级域名注册量、手机用户、手机上网人数、互联网交易额;2014年底评出的世界十大互联网公司,几乎全被中美企业瓜分,中国占了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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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峰:“互联网+”的创新商业模式

  在互联网行业,我国目前做到了“六个全球第一”:网民数量、宽带网接入数、国家顶级域名注册量、手机用户、手机上网人数、互联网交易额;2014年底评出的世界十大互联网公司,几乎全被中美企业瓜分,中国占了4家。这些记录足以说明我国已然成了一个网络大国。在上个月于西雅图举办的中美互联网论坛中,上述成员大佬悉数登场。经统计,参会企业市值总和超过了2.5万亿美元,中美两国互联网企业的市值总和分别为5000多亿美元和2万多亿美元。

  有意思的是,上榜的中国三家互联网企业巨头阿里巴巴、百度和京东,均可从中找到自己的“老大哥”,其崛起均不同程度归因于对“老大哥”商业模式的成功模仿。如阿里对eBayC2C模式、百度对谷歌搜索模式、京东对亚马逊电商自营模式的模仿,就连腾讯的QQ,当初也模仿了以色列的ICQ。另外还有例子,如新浪微博之于Twitter,携程之于Priceline,优酷土豆之于YouTube,美团之于Groupon,都多少带有这种痕迹。

  虽然创新可分为原始创新和跟随创新,通过模仿和学习,将成功的商业模式移植到中国,改进后取得成功,同样也要付出难以想象的艰辛。但坦率地讲,不论在研发和技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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