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多月,“封杀海外代购”、“海关扣押包裹”的说法在网上频传。这些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10月20日,长三角某地海关内部人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海关总署的确通知相关业务部门,要严格执行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所以部分海淘客或海外代购感受到海关查得“更严”了。
上海海关给澎湃新闻的回应是,上海海关一贯执行总署规定,近期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仍是按总署公告正常监管。对于属于应税商品,依法征收进口税,并非“扣押”。
海关总署的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其他国家和地区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对于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尽管相关公告2010年就出台,但有的海关在执行上还是“比较人性化”。
上述长三角某地海关内部人士表示:“基本上只要带上相关的凭证,证明你是‘自用合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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