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在获准设立私募基金后,政策为险资运用指明了新的方向。保监会人士表示,目前已有的两只私募基金先行探索,而更多险资的涉足也将被鼓励。记者获悉,保险机构渴望介入私募基金的兴趣渐浓。与此同时,一些机构正在尝试在专项型基金上发力,对接国企混改项目或可以讲出“好故事”的成长性行业,并在夹层基金方面投入更多注意力。然而,保险资金在谨慎论证和遴选项目的同时,依然面临多方挑战。对于私募基金的理解、投资人员在项目中的话语权、基金发起人构成的法律关系等细节,仍有待进一步明确或破局。
险资获准干“私”活
9月11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保险资金可以设立私募基金,险资运用因此再度松绑一环。
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市场处处长贾飙表示,在原来的投资框架下,保险资金无法投资设立或参股私募基金。但随着宏观经济和行业的发展,多个方面的需求逐步涌现,使得监管层开始研究险资参与这一灵活投资形式的可能,“社会资本要加大股权投资的力度,尽可能降低贷款的比重。而保险资金如果要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就要有一定的合适的方式,私募基金是加大股权投资最好的方式和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