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
□ 支持依法设立境外股权投资基金等
□ 在总结沪港通经验基础上完善金融资产交易规则和机制
□ 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市场金融业务监管协调,强化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试点,为服务实体经济积累经验。会议确定,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QDII2)试点、拓展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同时,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在沪港通经验基础上完善金融资产交易规则和机制,创新金融监管。
市场人士预计,在推动QDII2试点的同时,也将推动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自贸账户为依托支持个人参与境外证券期货市场,且预计沪港通会进一步升级,出现沪伦通、沪纽通等,甚至不再局限于股票资产。
研究启动QDII2试点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和已有经验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程度,对已经实施的自由贸易账户拓展功能”;“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支持依法设立境外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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