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放宽资金运用范围和资管机构设立权限等成为业界关注焦点。分析人士认为,对于偿二代而言,征求意见稿放宽对保险公司的资金管制,将提升保险公司资本运作效率,增强盈利能力,有望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征求意见稿对保险资管机构、保险资金运用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修改,则说明对违法投资、风险管控失当等行为,未来管理将有法可依。
修法丰富险资投资思路
保险资金运用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资金运用遵循稳健、安全性原则,并增加了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相关表述。此外,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发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保险公司也可以发行权益性资本工具、债务性资本工具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本工具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国金证券分析师贺国文表示,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金融衍生品,使得保险资金运用切实拥有法律依据,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将极大提升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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