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消费者”概念出炉
当前,保险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而现行保险法规定的监管执法手段不够完善,市场主体违法成本过低。因此,有必要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宋媛媛
“2005年我国的保险业全球排名第11,目前全球排名第2。追求做大做强的目标已经成为历史,提升品质,成熟稳健将成为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新方向。”针对保险法修改草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于海纯如此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说,保险法的不断完善是我国保险业稳健发展的内在保障,此次保险法的修订将紧跟市场形势变化,对长期困扰保险市场的顽疾加大处治力度。另外,“犹豫期”“保险消费者”等不少新的提法也呈现在征求意见稿中。
10月14日上午,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征求意见稿)。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修改共新增24条,删除1条,修改54条,修改后共9章208条。修订原则上进一步放松管制,完善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监管。对人身保险、财产险、资金运用、监管处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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