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第五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青海省财政始终坚持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优先向藏区倾斜的原则,不断改善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藏区资金扶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省藏区经济加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坚持财力下移,有效增强藏区服务保障能力。一是财政收支规模快速扩大。2014年,藏区六州总财力47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1亿元,财政支出466亿元,省补助收入383.3亿元,占支出的82%。与2010年相比,总财力、省补助、财政支出分别增加273.4亿元、231.3亿元和266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3.9%、26%和23.5%。二是财政管理体制更趋完善。财政合理划分省与州政府的财政收入,除个别税种省与州县共享外,其他收入基本上都留给州县,有效调动各地财源建设的积极性。合理确定省级与州县事权与支出责任,民生政策等方面的支出省级财政承担80%以上。取消藏区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农牧林水气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州县两级政府投资配套,所需资金基本由省财政负担。三是转移支付补助持续加强。5年间,省财政累计下达藏区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683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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