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韩国驻华使馆环境官朴美子
日前,韩国驻华使馆召开《韩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研讨会》。会上,环境官朴美子在致辞中表达了对韩国企业加入中国PPP市场的期待。会后,朴美子接受了《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的采访。
《中国政府采购报》:朴女士,您好。非常感谢接受我们的采访。您能否先向我们介绍韩国的PPP制度?
朴美子: PPP是民间资本投资制度的一部分。在韩国,民资投资制度指的是民间代替政府投资社会基础设施,运营一段时间以后回收投资费用的制度。
韩国的民资投资制度的发展历史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68年到1994年,这一阶段的制度主要以个别法(公路法, 港湾法等)的散发性推进为主。第二阶段是1994年到1998年,这一阶段,韩国政府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了全面修订,例如,制定了《社会间接资本设施的民间资本投资促进法》,这一阶段的民间投资情况因市场条件不成熟及政府消极作用导致推进业绩不佳。第三阶段是1999年到2004 年,在这一阶段,为了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支援。第四阶段则是2005年至今,韩国实施了《社会基础设施的民间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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