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文)》(下称《意见》)发布,《意见》中指出“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而距离《意见》发布仅一周的时间,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中央定价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重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大幅缩减定价范围,政府定价项目与现行目录相比约减少80%左右。不过定价项目中并未提及成品油,仅在备注中提到“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
接受导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成品油市场长期处于垄断格局,定价机制的完全放开不仅需要完善上游资源分配,更需要体制改革作为保证。成品油市场的改革任重道远,既要选对时机,也要循序渐进。
仍有弊端
导报记者注意到,《意见》全文中,“成品油”一词仅出现两次,一次是“特别是近年来,价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一大批商品和服务价格陆续放开,成品油、天然气、铁路运输等领域价格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另一次则是“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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