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刚刚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将给"互联网+交通"的创新产业,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可能阻碍新业态的发展并引发一系列的政策问题。
"互联网+交通"新业态创造了经济和社会双重价值
以滴滴快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约租车平台在个人出行交通领域的创新,催生出诸如专车、拼车、顺风车等诸多新兴业态,以共享经济的形式,极大提高城市交通资源的配置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也正改变人们出行的方式,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打车软件已经成为深受普通老百姓喜爱的出行的"利器",在解决老百姓"出行难"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削足适履的《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门发布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试图明确"互联网+交通"行业管理政策,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可能阻碍新业态的发展并引发一系列的问题。主要问题如下:
(一)、《管理办法》延续传统出租车管理思维,以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监管平台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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