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昨日召开的保荐代表人培训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事宜口头传达了指导意见,要求因筹划定增而停牌超过20个交易日的公司,在复牌后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后,才能再确定非公开基准日和底价,并鼓励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
而现行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并没有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做出明确界定,只是指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满足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定价基准日可以有三个时间点,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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