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前述深圳投行人士称,监管层人士曾在会议上表示,未来将鼓励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的项目。“定价基准日越靠近发行期,定价越有效,发行期首日定价被鼓励,也是体现市场化定价导向的一个侧面。”
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活动正在迎来更多规范。
10月28日上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券商投行保荐代表人(下称保代)和业务人士处了解到,证监会发行部在当日举办的一场业务培训会上对再融资业务(这里主要指定增)提出了若干补充要求,调整范围主要涉及定价基准日的确立,资管产品的参与以及放宽补充流动资金等多个方面。
例如,在定价基准日确立上,如上市公司此前连续停牌超过20个交易日,则基准日的确定需在复牌后20个交易日后明确,而这将对再融资的定价带来新变化。
与此同时,在资管计划、理财产品作为定增认购者时,对其实施穿透式核查也将成为“规定动作”,这或将对资管机构开展的结构化定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层对再融资提出的新要求,既是为了加强定价的市场化,提高再融资效率,也与进一步修补漏洞,遏制定增市场中可能存在的市场操纵、利益输送、场外配资等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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