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上,监管层对定向增发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以及发行规模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是为了避免一二级市场差价过大,消除利益输送空间,同时也有意在引导定向增发回到本源轨道上来。”10月29日,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股份制企业专业委员会主任曹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此次培训会产生的指导意见包括:一是长期停牌的(超过20个交易日),要求复牌后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后再确定非公开基准日和底价。鼓励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这类交易如审核无重大问题,直接上初审会。二是董事会阶段确定投资者,投资者涉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的,要求披露到最终的持有人,人数不能超过200人,不能分级;三是募集资金规模最好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募集资金可以补充流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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