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定向增发利益输送空间,推动定增市场更公平
【深圳商报讯】(记者 陈燕青)记者昨日从多位投行人士处获悉,在本周三北京召开的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上,证监会发行部相关负责人主要强调了三条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增)的窗口指导意见。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有助于定增的市场化定价,有利于防止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投行人士透露,三条窗口指导意见为:一、长期停牌的公司(超过20个交易日),要求复牌后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后再确定非公开基准日和底价。鼓励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这类交易如审核无重大问题,直接上初审会;二、在董事会阶段确定定增参与者,涉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人数不能超200人,不能分级(结构化);三是募集资金规模最好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募集资金可以补充流动资金,但要测算合理性,测算过程可以用过去几年最高的收入增长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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