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保监罚〔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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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被处罚人:陈芙蓉
身份证号: 31011319690331xxxx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查,在你担任上海天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意代理”)总经理期间,天意代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协助保险公司虚构保险代理业务
天意代理将保险公司业务员介绍的业务挂靠在本公司名下并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关业务手续费,在扣除一定比例挂靠费后,将剩余款项292万元返还给保险公司业务员或其指定账户。
(二)与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个人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
天意代理与37名无资质人员签订合同开展业务,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共向他们支付佣金2,793,368.64元。
(三)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天意代理存在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情况,共向上海长江轮船公司、嘉里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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